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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11月1日施行 八类人才群体获重点保障

作者:本站编辑 时间:2026-10-21 11:22 阅读:()

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0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》主要内容。该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,围绕“引、育、用、留”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,为南沙建设国际化人才特区提供法治支撑。

八类群体 分类精准保障

条例重点保障高层次人才、科技人才、企业管理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青年人才、创业人才、外籍人才、港澳人才八类群体,明确市一级人才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,遵循“能放则放、问题导向”原则。引才方面,战略科学家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可“一事一议”;建立境外职业资格与境内职称比照认定机制,探索粤港澳人才评价标准衔接互认、执业资格互认;南沙机关事业单位、国企可招录招聘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。

经费包干与场景开放并举

育才方面,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基础研究等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,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比例不低于60%;支持港科大(广州)等校企产学研协同育人。用才方面,南沙每年发布应用场景开放清单,编制人才创新创业地图,提供孵化空间和商业保险保费补贴。留才方面,提供人才公寓、购房补贴,加强国际学校、港澳子弟学校和港澳子弟班建设,便利外籍人才签证居留办理。

“十五五”剑指高企3000家

南沙近年来制度创新成果丰硕,181项成果在全国、全省复制推广,近三年高新技术企业年均增长21.5%,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增长近11倍。南沙提出,推行“企业认定、政府认账”市场化评价,力争“十五五”期间吸纳超十万名高校毕业生和青年高素质人才,研发投入强度超5.8%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0家,并用好300亿元基金矩阵,以先投后股、全额补助等方式支持高价值专利转化。分析人士认为,条例将地方实践固化为法规条文,增强了人才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,在湾区城市“抢人大战”中,南沙的法治化先发优势值得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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